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北京十二中成为法治宣传教学基地

来源:北京十二中发布时间:2019-06-25
  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在北京十二中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受邀担任北京十二中法治副校长,双方就法治宣传教学基地建设签署合作协议。出席此次活动的还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剑、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刘妍、综合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员于雷、检察官助理任婕、检察官助理杨名。北京十二中教育集团校长李有毅、党委书记郝文玲、本部校区执行校长王自勇、副校长蒋炎富、学生部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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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有毅校长代表学校向北京市检四分院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李校长在致辞中提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中学的法治教育重在为培养知法、懂法、守法、尊法的现代公民奠定牢固的根基。朱检察长带领的工作团队,将为北京十二中法治教育内容专业化、形式多样化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引领中学生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为祖国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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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小芹检察长通过法治教育主题讲座,阐述了学校和教师在青少年价值观养成过程中如何承担好摆渡人的责任。朱检察长解释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处的职责和案件受理范围,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侵害、毒品侵害四类对未成年人的重大危害,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事件中,教师如何从事件本身、施害者、受害者、其他同学、双方的家长入手,减少欺凌事件对中学生的身心伤害。朱检察长也呼吁教师引导学生,学会对各类侵害说“不”,用法律保护自己、关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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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十二中聘任法治副校长,是学校加强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利用社会资源落实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学校会在朱小芹法治副校长的带领下,积极有效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师生的法治意识,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继续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撰稿 |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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